关于刘桂录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处理通报
公司各部门:
我司派往交通银行潍坊分行的劳务工刘桂录:370728197206292652,自2020年5月3日以来至今医疗期已超,经多次沟通,本人均在无履行请假手续情况下未到岗,鉴于此情形,已违反我司员工行为管理制度第二条第一项第一条、第二条第三项第一条第二条。且用工单位已将其退回我司,根据双方劳动合同附加条款第四条规定,自即日起与其解除劳动合同。此通报公示一周后相关负责人与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。
2020-08-10
潍坊素行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
2020年8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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